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148次發審委會議于昨日召開,審核結果顯示,上海太和水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和水”)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242家企業(未含科創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創板已過會143家企業。加上科創板,這是今年過會的第385家企業。
太和水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廖志旭、郭鑫。這是中原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2單IPO項目。此前,9月22日,中原證券保薦的河南百川暢銀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太和水主要采用生物-生態方式對富營養化水體進行水環境生態修復與構建,以塑造、完善標的水體“生命”特征(體現為多樣性的生物群體、豐富的氧氣供給、活性的水質等),形成生態平衡,實現富營養化水體自我凈化,恢復水體清澈,達到水體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目標。公司業務主要包括水環境生態建設和水環境生態維護兩大類業務。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何文輝直接持有公司1762.32萬股,占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30.09%;此外,何文輝還持有泓泉清曠18.56%的出資份額,泓泉清曠持有公司2.69%股權,從而間接持有公司股權。何文輝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太和水本次擬在上交所主板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953萬股,公司本次發行新股數量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5%,公司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太和水擬募集資金8.28億元,其中6.00億元用于補充工程施工業務營運資金項目,2.28億元用于總部運營中心及信息化建設項目。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運用食藻蟲進行水環境治理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食藻蟲技術路線的生物安全性,是否有造成生態破壞的風險;(2)結合國內外利用食藻蟲治理水環境的案例說明發行人食藻蟲技術對水環境治理的效果是否真實,披露是否準確;(3)說明食藻蟲治理水環境技術是否參加過權威機構的學術交流、是否在權威期刊發表專業論文;(4)說明食藻蟲是否存在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等,對人體健康及其他動植物是否產生不利影響;(5)說明食藻蟲體內含有藻毒素相關實驗與測試的機構、依據、流程、方法及評估復核等具體情況,實驗與測試的數據和結果是否可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按成本法確認的收入與按工作量法測算的收入是否存在重大差異,以及按照工作量法測算收入時,具體工作量的確認過程及相關依據;(2)發行人自2018年以來集成類項目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貨中包括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結算資產23,672萬元是否存在長期掛賬的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減值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內采購成本中業務分包占比超過50%;報告期業務分包商變動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吿期業務分包金額與營業收入增長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業務分包金額占比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期業務分包供應商的新增和退出情況,主要服務供應商是否專門或主要為發行人服務,發行人部分分包商跨區域經營的合理性;(3)業務分包商為發行人提供服務的定價是否公允,與市場可比價格、分包商向其他客戶提供同類服務的價格是否一致,發行人就同類業務向各分包商的采購價格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發行人毛利率遠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同類項目之間的毛利率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2)發行人毛利率遠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何文輝1995年7月至今在上海海洋大學任教。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實際控制人何文輝在上海海洋大學具體工作內容、發行人設立前其參與課題研究情況以及發行人各項專利完成所需物質條件、資金、時間等因素,說明其是否利用上海海洋大學資源進行研發從而導致知識產權權屬糾紛;(2)說明上海海洋大學是否就教職員工對外投資有限制性要求。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