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行業“限薪令”自發布以來,在規范行業的同時,也為相關薪酬糾紛提供了遵循依據。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小案大道理時代新風尚”欄目便就一起演員薪酬支付爭議案件進行討論。據悉,演員與劇組簽訂合同拍攝電視劇,合同履行過程中,“限薪令”出臺,根據要求劇組僅能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半報酬,演員所屬經紀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對方依約支付剩余報酬。審理過程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文件的精神及立意后,經紀公司最終自愿撤回起訴,法院予以準許。在業內人士看來,此前“限薪令”的出臺是幫助影視行業健康良性發展,需要各方從業者的支持及履行,讓資源進行合理分配。
一起緣起演員薪酬支付的爭議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情況顯示,某演員所屬的經紀公司與一文化公司簽訂《策劃服務合同》,約定由經紀公司向文化公司提供合同約定的策劃創意及表演服務,文化公司則需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如期向經紀公司支付合同價款及相關費用,逾期5日以上需支付違約金。經紀公司依約完成了電視劇拍攝。
期間,影視行業“限薪令”陸續出臺,文化公司認為約定的片酬違反了“演員限薪令”相關要求,僅支付了一半款項。雙方因此產生爭議,經紀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文化公司依約支付剩余報酬。作為本案第三人,演員表示,作為表演者,只對表演負責,其遵守國家政策。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緣起于演員薪酬支付爭議,關鍵在于“限薪令”對合同效力的影響。“限薪令”系由相關監管部門及行業組織出臺的規范特定主體薪酬的一系列文件的總稱,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規定了演員片酬配置的比例,明確了相關細則。盡管有關監管部門及行業組織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在位階上并非法律法規,但“限薪令”意在促進影視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積極營造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的良好行業生態。
本案中,雙方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恰逢前述規范性文件陸續發布之時,雙方理應切實執行文件要求。在審理過程中,上海一中院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文件的精神及立意后,經紀公司對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應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持異議,最終自愿撤回起訴。上海一中院予以準許。
多次強調按規實行
針對影視行業薪酬問題,近年來各方通過制定政策、行業自律等多種方式進行規范。
公開資料顯示,自2017年起,影視行業出現的“天價片酬”愈發引起關注,遏制亂象迫在眉睫。隨后在2018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并指出,為確保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健康有序發展,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將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以及綜藝嘉賓片酬,對于影視劇演員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
此后,遏制“天價片酬”等聲音也在持續發出,包括今年2月正式印發的《“十四五”中國電視劇發展規劃》便也再次對“每部電視劇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演員總片酬的70%”進行強調,同時表明要加強片酬合同備案與核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商事庭審判長吳慧瓊認為,“限薪令”旨在將創作優秀作品作為中心環節,促進影視產業良性健康發展,規范市場秩序。影視行業“限薪令”能夠調整資源分配的不公平,使市場回歸合理與規范。影視行業從業者應切實遵守“限薪令”的相關要求,充分尊重和鼓勵原創,共同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電視劇投入、分配機制,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推動行業規范化發展
不言而喻,“天價片酬”對影視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只涉及到相關作品及從業者,也涉及到整個行業。
在電視評論人孫禹看來,尤其是在當下這一時期,影視行業正在經受著沖擊與挑戰,遵守“限薪令”便顯得更為重要,不僅是讓整個行業合理分配資源,將資金用到真正該用的地方去,也是重塑市場價值觀,引導各方進一步深刻認識優質內容創作對于行業發展的重要性。
此外,吳慧瓊表示,“限薪令”旨在防止滋長盲目追星、拜金主義、一夜成名等錯誤價值觀念,有利于幫助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作為公眾人物的演員,是眾多青少年學生崇拜的偶像,承擔著影響甚至引領青少年的社會責任,應傳遞向上向善的價值觀,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不僅要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也要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包括演員、影視公司在內的行業從業者,應積極通過優秀的表演及作品傳遞正確的價值觀。